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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奖后、助后工作的活动管理办法

2018-12-04 09:13 点击:[2900]

关于国家奖学金、助学金

奖后、助后工作的活动管理办法

近年来,国家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愈发加大,受助学生比例不断提升,旨在尽量缩小大学生群体间经济差距,缓解困难学生生活压力,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我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工作在努力做好困难学生奖助前工作的同时,重视和创新国家奖助学金奖助后管理机制,保证国家资助切实发挥最大效用。为了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深入,真正发挥出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励志效果,调动起获奖、受资助学生的积极性,数理学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奖后、助后管理办法。

一、获奖、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针对全院受奖励或资助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首先召开座谈会, 组织受奖励或资助同学了解和学习有关国家资助政策;再次贯彻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使同学们深刻明白国家此项举措在激励优秀贫困大学生,使学生能够充分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爱,深切体会到新资助政策的温暖。

我们要确保对入选同学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主题班会以互动交流的形式进行教育,通过开设一些讲座,为那些受资助的同学提供一个平台,让他们能够倾诉心底的获奖受助感言,使得同学们更深刻认识到知恩图报的重要性,坚决去除那种认为自己家里贫穷就觉得受助是理所应当的思想,让每一位同学都能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二、组织系列活动,在行动上体现获奖、受助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

学习上,鼓励受奖受助同学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更加刻苦努力,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此同时,积极帮助周围的同学,形成互帮互助的优良学风,争取达到以“一带十,十带百”的效果,进而推动全院学生积极向上,追求进取。

生活上,要求受奖受助同学在生活上继续保持艰苦朴素、杜绝浪费的优良传统,形成良好的有规律的生活习惯并在日常生活中懂得理解、容忍和帮助他人,在小细节上懂得为他人着想。

工作上,要求受奖受助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歌咏比赛、健美操比赛等;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如值周劳动,院内、校内的义务清洁工作,美化校园,提高自身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活动、献爱心活动,如义务献血,公路上的栏杆卫生维护工作,去敬老院及休干所做义工,与残障儿童进行心灵沟通,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一些难题,利用节假日投身到支援新农村建设的行列中去;积极支持学校建设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参加贫困学生成长计划其他各项社会公益活动青年志愿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监督引导

团支部、班委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负责对每一位受助学生的监督引导工作,监督受助学生是否有铺张浪费、请客吃饭等现象,如发现类似现象,及时找当事人谈话,进行说服教育,要求其继续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杜绝浪费。经说服无效,在团支部、班委会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学校要求取消其受助资格。

四、强化制

我院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或重大违纪现象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受资助学生应当履行义务

1、受资助学生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俭节约;

2、受资助学生所获得的资助经费应用于解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不得用于购买高档消费品或解决与学习无关的问题;

3、受资助学生必须履行承诺。根据“受助社会、回报社会”的指导思想,要求受资助学生在受助期间参加学院组织、规定的义务劳动(每学年不低于20小时)和社会公益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次)。

我们要让获奖、受助的学生懂得感恩,用实际行动完善自身,努力学习,服务社会,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回报党和国家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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