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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党办、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确保廉洁安全过节的通知》的通知

2020-12-26 16:25 点击:[302]

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确保廉洁安全过节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压实责任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积极组织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元旦春节前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身体力行,坚持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广大教职工要对标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认真履职尽责、规范职业行为、严格自我约束。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反弹风险犹存,严格执行上级、地方、学校冬春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持续抓紧抓实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明确纪律红线,增强行动自觉现重申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收送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情况;2.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部门之间走访送礼等问题;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4.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问题;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6.严禁违规公款旅游、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8.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9.严禁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将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纠治“四风”工作和疫情防控监督,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对改头换面、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死灰复燃,同时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监督,对查证属实的问题线索要严肃问责,坚持从严执纪,以铁的纪律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及相关制度规定和自查工作,督促广大教职工强化自我约束、严守纪律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对教育宣传情况及自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说明情况、列出清单、定出措施,及时整改,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年3月5日前报送纪检监察办公室(行政楼A617室)。举报电话:0351-12388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党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